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绿色建筑标识审查专家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绿色建筑标识审查专家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要求,为规范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做好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审查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征集绿色建筑标识审查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物理、结构、建材、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方面工作的人员。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和相关技术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类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限。
(五)在行业领域具备前瞻性、创新性、权威性,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并熟悉掌握现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009,且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申报人通过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103.203.218.221:8001/zjk/emp/logi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请表》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将有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我厅汇总审核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统一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聘书》,专家1届聘期为3年。
(一)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充分尊重申报人员个人意愿,认真审核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推荐入库。
(二)在征集时限内,申报人员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上传系统,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