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国已有 山东、福建、 广东、陕西、四川、西藏、重庆、浙江、贵州、云南、湖北、江苏无锡 等多地发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其中西藏的要求相对来说是最严格的。 西藏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 山东、福建、 广东、陕西、四川、西藏、重庆、浙江、贵州、云南、湖北、江苏无锡 等多地发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其中西藏的要求相对来说是最严格的。
5月23日,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 发布《关于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明确:
所有考生 须在5月27日及之前进藏 (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 有区外行程不得参加考试 )。
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禁止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报告 超过48小时的 ;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 红 码 、黄码、带“*”或有区外旅居史的 ;
3.“藏易通”健康码显示为 红码或黄码的 ;
4.进入考点前,因 体温异常、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经现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
5.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 确诊 、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6.要求提供的考试证件不全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为报考信息与考生不符的。
山东省住建厅 发布《 山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明确:
1、按规定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 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 ) 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 每场考试均须提交 。
2、省内考生要求:
本地考生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 (按出结果时间,下同) 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
省内跨市考生 须 提供启程前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 抵达考试所在地后 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3、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省外无疫情、低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 须提前3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 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 须提前7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在 第1天、第3天和第7天 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须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在集中隔离 第1、4、7天 和居家健康监测 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 (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的考生 应持有2次间隔24小时以上 (其中1次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并提供2次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纸质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需参加考试的,携带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经综合研判考生流动轨迹及身体情况,确需参加考试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 不得参加考试: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有中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查看“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疫情重点地区核验”)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有高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查看“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疫情重点地区核验”)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明确:
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带*号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校园)参加考试 。 请目前仍在报名地以外地区(省外或本省外市)的考生, 于考前14天(5月28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 ,返程前要提前了解居住地和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于 考前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 ,做好健康管理,若身体出现异常,须及时就医。 提前 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申领“福建健康码”“行程卡”, 确保“福建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不带*号、体温正常(低于37.3℃)、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原 文链接:
二、考生应在 考前14天(5月28日)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 (见附件),此卡考生留存,以备抽查。
三、考生须提前 申领“陕西一码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时健康码、行程卡须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同时须 提供48小时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六、 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 (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 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 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省内封控区内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jszf.shaanxi.gov.cn/zixun/2022/5/4989.shtml?t=2006
一、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逐一做好疫情防控事项, 并于本人首场考试前 24小时内 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 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前 24小时内 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原文链接:
http://hrss.yn.gov.cn/ynrsksw/i983.html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 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 , 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 ( 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原文链接:
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248.html
一、从省外中高风险区来鄂人员, 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 。 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延误考试。
二、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 ,需提供考点所在 地考前24小时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 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 ,需提供 考点所在地考前48小时内 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考生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三、疫情防控实行精准防控,属地化管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及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文链接: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2/002002/20220510/1cbe1f28-331a-4a65-b6c0-e976ed4d40d4.html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 ,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 广东省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 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 有中、高风险地区 (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 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原文链接: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 考试前3天内2次 (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原文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46-58422DEA00DC0435
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情况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 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722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最新要求,对原《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的内容修改为“ 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静态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205/t20220519_10734817.html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不符合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
(六)考试当天,考生均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下简称“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 , 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行程卡无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四)考试当天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原文链接:
http://hrss.wuxi.gov.cn/doc/2022/05/17/3669249.shtml
文件原文:
各位考生:
根据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今年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严格落实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隔离政策和本公告。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须提前申领“藏易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须在5月27日及之前进藏(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区外行程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不少于1米安全距离,主动出示 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当日更新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详见附件2),扫考点场所码,提供48小时内(6月11日、12日均要参加考试的考生出结果时间在6月10日9:30后、只参加6月12日考试的考生出结果时间在6月11日9:30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进行体温检测。 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每科目考试须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与对应科目的监考人员。如参加二级建造师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考试承诺书。
五、 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报告 超过48小时的 ;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 红 码 、黄码、带“*”或有区外旅居史的 ;
3.“藏易通”健康码显示为 红码或黄码的 ;
4.进入考点前,因 体温异常、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经现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
5.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6.要求提供的考试证件不全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为报考信息与考生不符的。
六、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到备用考场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送考、陪考人员及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八、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请给各考生开具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企业)负责通知考生遵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考生考试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造成考场、考点秩序混乱的,考试组织部门将启动倒查机制,视情况追究考生和单位(企业)相关责任,涉嫌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xizang.gov.cn/)公告信息,如有调整,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疫情防控行程卡”申领方式
咨询电话:0891-6831320,6835002,6861138(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3日
附件原文:
山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山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 本地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考试所在地。
(二)考生提前14天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外省来鲁考生要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
(三) 考生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表1),并妥善保存备查。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四) 按规定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 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 ) 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科目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省内考生要求
(一) 本地考生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 (按出结果时间,下同) 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
(二) 省内跨市考生 须 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 抵达考试所在地后 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三、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主动联系考试所在地考试组织单位进行报备,如实说明情况,由考试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允许参加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考生,应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一)省外无疫情、低风险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 须提前3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 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二)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 须提前7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在 第1天、第3天和第7天 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三)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 须提前14天到达考试所在地 ,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在集中隔离 第1、4、7天 和居家健康监测 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 (含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
(四)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的考生 应持有2次间隔24小时以上 (其中1次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并提供2次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纸质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需参加考试的,携带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经综合研判考生流动轨迹及身体情况,确需参加考试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 不得参加考试:
(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二)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三)有中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查看“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疫情重点地区核验”)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四)有高风险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查看“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疫情重点地区核验”)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五)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六)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五 、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表1),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表2),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六、各市考试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济南:0531-61378819
青岛:0532-85062616
淄博:0533-2302552
枣庄:0632-8665517、8665518
东营:0546-8951806、8076969
烟台:0535-6775685
潍坊:0536-8096938
济宁:0537-2376068、3239861
泰安:0538-6917018
威海:0631-5963952、5684080、5231780
日照:0633-8899738
滨州:0543-3066980
德州:0534-2236709
聊城:0635-8492761
临沂:0539-8112958
菏泽:0530-516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