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二、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核对图纸中的坐标,轴线、水平基点布设合理,轴线放样和标高测量满足施工要求。 2、认真研究地勘报告,桩位超前钻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流砂、流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配置相应物资。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1、核对图纸中的坐标,轴线、水平基点布设合理,轴线放样和标高测量满足施工要求。
2、认真研究地勘报告,桩位超前钻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流砂、流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配置相应物资。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钢筋、模板、木枋、钢筋、混凝土等材料需用计划,并按计划进场。
(1)施工前现场场地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地下管线、地面废旧建筑物等均拆除完成,临水、临电已接驳到位并能满足施工需求。
(2)综合考虑拟采用设备型号参数,在场内修建临时施工道路,满足大型机械设备及材料运输车辆通行。
(4)规划好护壁模板、水泥、砂、石子、钢筋等材料的堆放场地和加工场地,并掌握好护壁混凝土的配合比。
(1)开孔前,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矫正模板位置,并应由专人负责。
(2)严格控制桩孔垂直度、中心位置、每节桩孔护壁做好后,必须将桩位轴线和标高测设在护壁上口然后用十字线对中,吊线锤向孔底投设,以半径尺杆检查孔壁垂直平整度,孔深以基准点为依据逐根引测,使孔壁圆弧保持上下垂直。
(3)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应均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护壁厚度不应小于 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应振捣密实。
(4)当土质较差时,为防止塌孔,开挖前应掌握现场土质错开桩位开挖, 缩短每节高度,随时观察土体松动情况,必要时可在坍孔处用砖砌,钢板桩、木桩封堵;操作进程要紧凑,不留间隔空隙。
(5)桩终孔要保证设计桩长、入岩深度及扩大头尺寸,桩孔挖至设计深度后,必须检查土质情况,桩底必须支撑在设计规定的持力层上。
(6)在放钢筋笼前后均应认真检查孔底,清除杂物,必要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封底。
(7)开挖过程中孔底要挖集水井,及时下泵抽水。如有少量积水,浇筑混凝土时可对桩端及时采用低水混凝土封底;当渗水量过大时,应采取场地截水、降水或水下灌注混凝土等有效措施,严禁在桩孔中边抽水边开挖边灌注。
(8)在浇筑混凝土前一定要做好操作技术交底,坚持分层浇筑、分层振捣、连续作业。
(9)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桩的混凝土,每浇筑 50m3必须至少留置 1 组试件;当浇筑混凝土量不足 50 m3时,每连续浇筑 12h 必须至少留置 1 组试件。对单桩应至少留置 1 组试件。
(10)当支撑立柱与桩孔有冲突时,应与设计、业主、勘察等单位共同协商,改变桩孔位置,保证支撑立柱到桩边的距离控制在 1.8m 以上。
(11)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桩的承载力、桩身的完整性及混凝土的强度。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址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对桩承载力进行检验, 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桩总数少于 5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桩身完整性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每根柱子承台下的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1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