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取样—材料检测取样小知识
没有腹肌的灯泡
2022年05月24日 10:44:04
只看楼主

砂石取样—材料检测取样小知识02  1、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砂、石骨料每 400m3(或600t) 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2、砂、石骨料的取样方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a)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砂8份,石16份 ,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砂石取样—材料检测取样小知识02 

1、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砂、石骨料每 400m3(或600t) 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2、砂、石骨料的取样方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a) 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砂8份,石16份 ,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b)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c)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 砂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对于河砂不少于30kg,人工砂不少于50kg,海砂不少于50kg。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20kg,检验压碎指标另取10~20mm的小石子10kg。 当需要做多项检验时,可在确保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其他试验结果的前提下,用同组样品进行多项不同的试验。
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5、砂样品的缩分可选择下列两种方法之一:
a) 用分料器缩分:将样品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将其通过分料器,留下两个接料斗中的一份,并将另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b) 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的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状,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状。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量为止。
6、碎石或卵石缩分时,应将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需量为止。
7、砂、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堆积密度、振实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人工砂坚固性检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8、 砂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和压碎指标。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怀疑时,应予检验。
9、 石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怀疑时,应予检验。
10、砂、碎石或卵石用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砂取样重量不少于50kg,石子重量不少于70kg;用于砂浆配合比设计时,砂取样重量不少于25kg。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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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大酒的李白
2022年05月24日 16:52:17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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