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答 一级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常见问答
1 . 申报: 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前往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提交本人两寸照片至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具体需咨询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1.申报: 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造价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对旧注册证书(仍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统一进行换发新证,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新证书后至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领取(领取证书前需提交本人两寸照片至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个人在领取新证书时需交回旧证。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1.申报: 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挂失补证),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在系统内上传遗失补办申请表原件、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该事项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后,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本人或企业代办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两寸照一张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注册证书。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上传到相关说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办理: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各一式一份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加盖“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变更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办理:携带重要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