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鹤壁市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部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印发通知明确,决定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6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行政区)可以组织申报。
来源:财政部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城乡建设局,鹤壁市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部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印发通知明确,决定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6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行政区)可以组织申报。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建立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综合改造,带动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试点时间为两年。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城市(行政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通知同时明确了申报条件:具备较好的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基础,包括具有较强试点意愿、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等;具有较好的绿色建材发展政策环境、产业能力和市场规模;具有较好的试点项目条件,覆盖新建和既改等不同项目类型,工程项目规模较大;本地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和建材生产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本地区在绿色建材生产、应用、认证工作上建立了工作机制,发布了指导文件或开展了相关工作。
原文链接:
扫码查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2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扫码查看
武汉市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印发
关于印发《武汉市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武汉市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扫码查看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7日
河南鹤壁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2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豫建联办〔202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扫码查看
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 西藏三部门印发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