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自2021 年3月1 日起实施,2017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和2019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应急浙消〔2019〕72号)同时废止。
《指南》自2021 年3月1 日起实施,2017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和2019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应急浙消〔2019〕72号)同时废止。
《指南》自2021 年3月1 日起实施,2017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和2019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应急浙消〔2019〕72号)同时废止。
《指南》自2021 年3月1 日起实施,2017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和2019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应急浙消〔2019〕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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