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问题已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心腹大患”。 随着环保检查越来越严,下游污泥处置单位又经常限制接受,导致污泥没有稳定的去处,只能“憋”在生化系统内,由此又引发一系列“次生危害”,比如出水超标、处理水量降低、能耗上升等等。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报送了 《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 ,建议多方面完善污泥处置。 近日,生态环境部的答复也来了,给出了4点解决措施,如编制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升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
污泥问题已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心腹大患”。
随着环保检查越来越严,下游污泥处置单位又经常限制接受,导致污泥没有稳定的去处,只能“憋”在生化系统内,由此又引发一系列“次生危害”,比如出水超标、处理水量降低、能耗上升等等。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报送了 《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 ,建议多方面完善污泥处置。
近日,生态环境部的答复也来了,给出了4点解决措施,如编制政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升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
总的来说,还是有所进步。虽然没有完全达到行业内的期望,但相比以前已经释放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值得关注。
壹
污泥问题已成污水厂“心腹大患”
据统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通报了4起“污泥”案例,分别是:
1、天津市青凝侯污泥填埋场污泥违规处置危害环境
2、北京市平谷区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乱象丛生
3、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
4、四川遂宁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
以天津那个案例为例,因为一个淤泥填埋场的违规处置问题,当地政府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后已经问责了31个人。
污染问题为什么这么高发?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提案》显示, 主要是因为“供给侧”不足。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环保方面的政策,并且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加强了监管的力度。
但是,这些投入和监管有点不太均衡,“重厂轻网”、“重水轻泥”、“重下(污水厂)轻上(上游排污企业)”。
以污泥为例, 由于我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上,一向有“重水轻泥”的毛病,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很快,但污泥处置设施大幅滞后,污泥产生后缺乏足够、稳定的消纳场所。
而与此同时,随着近几年国家对污泥问题的重视,监管又比以前严格多了。
这样一来,正规的污泥处置单位由于自身处置能力不足,或者担心环保检查,不敢或减少接受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么就是大幅度提高污泥处置的价格。
其直接导致的结果, 就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没有稳定的出路,只能少产泥,想方设法把污泥“憋”在生化系统内。
但是这样一来,又会引发“此次灾害”:一是污水厂不能正常排泥,导致出水超标的风险大大增加;二是污泥浓度越来越高,污水处理厂不得不减产,处理量大受影响;三是需要增加曝气量,延长脱水脱泥时间以及外回流泵运行时间,由此增加了能耗电耗,导致成本上升。
而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污水厂只能把多余的污泥暂存在自己厂内。结果环保检查一来,又往往因为这一问题而被处罚。
总而言之,污泥问题现在已经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心腹大患”,亟待解决。
贰
生态环境部答复4点措施
正因为如此,所以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提交了《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给出了几点建议:
1、出台污泥土地利用相关的鼓励政策和国家标准,健全污泥协同电厂焚烧和建材利用(砖、陶粒)的污染排放衡量指标。
2、明确污泥处理处置地方政府支付科目,及时足额支付污泥处置的费用。
3、完善污泥处置项目政府补贴机制,政府补贴政策应当与国家鼓励的技术方向一致。
比如,技术政策中明确厌氧消化和土地利用是首选技术方向,应当配套出台沼气利用的发电补贴政策以及污泥堆肥产品资源化的优先采购政策,
而湿污泥热值偏低,直接焚烧没有发电价值,因此污泥焚烧的配套政策就应该是有前提条件,污泥含水率或者收到基热值应当达到一定要求,才能够适当补贴,而污泥直接焚烧发电的鼓励政策就不太适宜。
4、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目前市场上有PPP(BOT)和政府采购服务两种模式处理市政污泥,由于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通常合同时间短,所以处置方式不稳定,不利于降低政府处理成本,而且运行风险更高,建议国家层面引导地方政府采用长期协议模式。
总的来说,就是4个方面,政策标准、费用、技术方向、商业模式多管齐下。
对此,生态环境部的答复则是:
下一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将加快推进四项工作。
? 一是 编制实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着力破解污泥处置难点, 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 二是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污水污泥处理项目建设。2021年5月,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继续支持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
? 三是 提升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政策协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环保装备,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开展研发攻关。培育创建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试点示范,加快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 四是 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严查重处污泥违法处置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持续将污泥处置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的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提高认识,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污泥置能力建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叁
透露出什么信号?
从生态环境部的答复中,能够看出什么信号?
? 1、政策有了
生态环境部所说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已经于今年6月发布了。
其中提出, 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具体来讲,对于如何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进资源化,该规划也给出了许多具体措施。
比如,污泥处置设施应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现有污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和县城,要加快补齐缺口,建制镇与县城污泥处置应统筹考虑。东部地区城市、中西部地区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地区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
都有明确的数字指标了,应该说还是非常具体的。
而在技术要求方面,对于污泥无害化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
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采用污泥和餐厨、厨余废弃物共建处理设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水平。
此外,开展协同处置污泥设施建设时,也应充分考虑当地现有污泥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及工艺使用情况。
而对于污泥卫生填埋处置。则要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
采用协同处置方式的,卫生填埋可作为协同处置设施故障或检修等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最后,关于污泥资源化利用。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
污泥无害化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
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干化+土地利用”等模式。
推广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
总的来说,还是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技术路线方向的。
因此,在政策、技术、标准方面,应该说污泥处置还是有非常明显的进步的。
? 2、钱还没来
政策虽然有了,但资金还是尚未明确。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中,倒是提到了“完善费价税机制”,其中规定:
各地要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根据当地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和污泥处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动态调整。
不过,这也只是粗略规定了“要考虑污泥处置成本”,并没有明确规定污泥处置成本的来源。
而在生态环境部提到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环保圈》查了一下,也没有看到出现“污泥”的字样。
因此,在经费方面,目前污泥处置的经费似乎还是没有着落,需要行业内继续呼吁。
? 3、技术路线初步明确
技术路线方面,刚才说了,已经明确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表示,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开展研发攻关。培育创建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试点示范,加快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虽然有点虚吧,但好歹也算是表了个态。
? 4、商业模式尚未落实
关于这一点,生态环境部在答复中似乎并未提及。
? 5、监管渐实
在加强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还是比较明确的。
要深入开展“清废行动”,还要持续将污泥处置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的重点。
这样一来,也算是继续督促地方政府,要重视污泥问题,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吧。
总的来说,从生态环境部的答复中,可以看出以上5点信号:政策有了、钱还没来、技术路线初步明确、商业模式尚未落实,以及监管渐实。
虽然还没有完全达到大家的预期,但也算是比之前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能够比之前有所进步,给出明确的政策导向,也算是污泥处置的一大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