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强化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务工人员及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此前多地发文明确 原则上不得使用临工、散工、突击工,未实名登记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强化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务工人员及用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此前多地发文明确 原则上不得使用临工、散工、突击工,未实名登记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 。
以及在用工年龄上,多地也明确 施工单位不得与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进场施工 。 (点击蓝字部分跳转阅读)
近日,又有一地发文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用工管理。
11月15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市场用工管理的通知》。 明确: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简易用工协议)的工人 , 不得 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
各用工单位应通过合法劳务市场招工用工, 严禁 各用工单位和招工人员在合法劳务市场外的道路或街道上招用临工。
各用工单位要加强 对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强化质量、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未进行岗前培训,一律 不得 进入现场施工。
各在建项目 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 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此前合肥市住建局就发文,原则上不得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未实名登记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务工。
8月19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用工管理的通知》。明确:
对在建项目 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不使用近期外来务工人员 ,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
不得安排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务工。
未实名登记的 建筑工人 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务工 ,未落实用工考勤的不得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原则上不得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 。确需使用的, 不得在“马路劳务市场”随意私招乱募。
对临工进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杜绝工人无证上岗。
8月3日 ,合肥市住建局在发布的《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 原则上 不使用临工、散工和突击工,不使用近期外来务工人员。
不难看出,不论是因为防疫还是实名制管理要求,对于工地的人员管理只会更加规范 严格 。
文件原文: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 市场用工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市“马路劳务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市场用工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5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551-62838057)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领域市场
用工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在建项目招工用工管理,尤其是临时用工管理,维护施工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根据合肥市“马路劳务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就规范全市建设领域市场用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简易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计酬方式、工资支付时间等事项。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简易用工协议)的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
二、各用工单位应通过合法劳务市场招工用工, 严禁各用工单位和招工人员在合法劳务市场外的道路或街道上招用临工 (合肥市主城区劳务市场详见附件)。
三、各在建项目 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 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具备专用账户管理的施工项目(如:园林绿化及维护、小区改造、装饰装修等),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简易用工协议,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台账。
四、各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建筑工人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实名登记、用工考勤、专户资金拨付、工资支付等数据上传至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 实现与省、国家监管平台数据互通互联 。
五、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与各县区劳务市场用工信息数据库互通互联,实现全市在建项目招工、用工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建设用工协同监管。建设、人社部门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对在建项目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平台预警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不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隐患。建筑用工管理信息化列入保障工资支付考核重要内容。
六、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地方人社部门加大辖区在建项目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检查或明察暗访, 及时查处各类不规范用工和马路随意招用临工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不良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七、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用工单位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公众号推送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规范用工和保障工资支付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八、各用工单位要加强 对招用的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强化质量、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未进行岗前培训,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九、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马路劳务市场”招工拉人车辆违规超载、违规停放、非法营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附:合肥市主城区劳务市场一览表.docx
合肥市主城区劳务市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