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减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 自即日起 ,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由 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为1.5% 。鼓励以 银行保函的方式 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9月13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减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
自即日起
,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由 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为1.5% 。鼓励以 银行保函的方式 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此前,湖北武汉、宜昌两地发文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 比例由3%降为1.5%
:
7月22日,
武汉市城建局发布《市城建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通知》。提出:
http://cjw.wuhan.gov.cn/zwgk_11915/zcfgyjd_11923/tzgg_11932/202107/t20210723_1746470.html
8月18日,宜昌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新出台6项惠企措施,其中一项提出调整 降低相关工程费用 :
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 由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降为1.5%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 实行差异化缴存政策 ,提倡银行保单、商业保函替代现金缴存。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 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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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 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 由5%降至3% 。
“今天定的这些降费措施都是实实在在要‘割肉’的,有关部门你们都‘核’过了吗?能真正落实到位吗?”李克强会上一一“点名”有关部门负责人询问。
总理强调,降费不仅要出台文件,更要打通落实的各个环节。“有些费可能不是中央部门收的,而是下面的厅、局当了‘过路财神’。”总理比喻道,“所以 各有关部门要真正下去查,决不能让各种取消的收费变个花样重新回来! ”
“我让有关部门督查后发现,有些 中央出台的降费举措,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弯弯绕’:这项费用看起来减少了,那边新的收费项目却同步增加了 ,企业是敢怒不敢言!”
总理说到这里加重了语气,“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都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大举措。各部门一定要让各项措施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
2016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视作与现金保证金有同等效力,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
在合同条款中,还要明确约定: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事实上, 关于各类保证金,近几年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下调,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除此之外, 取消投标保证金也是大势所趋。
另一方面大力推广推行银行保函等履约保证制度。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企业资金充裕后,可以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