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 工程责任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应当在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其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注册建造师 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 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
建设单位 不得违法指定 工程分包单位及建设工程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的供应单位。
对于 首次上岗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 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 。
生产、销售及租赁单位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具), 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查验 。
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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