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2005规范】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 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释】 出入口坡道计算建筑面积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即规范中 所说的“外墙结构”,但侧墙不一定封闭)。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 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释】
出入口坡道计算建筑面积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即规范中 所说的“外墙结构”,但侧墙不一定封闭)。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 本条不仅适用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入口,也适用于坡道向上的出入口。
- “本规范”出入口坡道,无论结构层高多高,都只计算半面积,这一点与“05版规 范"不同。
- 由于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
常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的部分按本条执行。建筑物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结构外 边线为界。图14中,红色线标示出了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线的左侧、下侧部分属于坡道岀 入口,按本条执行。
在计算图14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坡道直线段部分,只有一侧有侧墙,上侧的墙是建 筑物的外墙,已随主体建筑计算了建筑面积,不能再重复计算坡道面积,故直线段部分坡 道,应从红色线外边(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算起,算至坡道下侧的侧墙外边线;圆弧 段坡道,两侧都有侧墙,则两侧的侧墙都计入建筑面积。
- 地下车库工程(包括出入口)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对于地下车库工程,无论岀入口坡道如何设置,无论坡道下方是否加以利用,地下车 库均应按3.0.5条规定,按设计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岀入口坡道按本条规定另行计算 后,并入该工程建筑面积。图15中,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应计算2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 红框及左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图16中,“1”“2”“3”部分,均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算1个自然层 建筑面积,然后,“3”及右侧部分的岀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