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利工程资料管理 《SL176—2007评定规程》 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水利工程资料管理
《SL176—2007评定规程》
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对涉及其他行业的永久性设施(房屋、道路等),《SL176—2007评定规程》明确规定了应遵循其他行业的规定,但如何在评定中予以接合和统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等工程的项目划分原则和方法均存在相当差异,水利水电工程分单位、分部、单元工程三级;房建、市政、公路、铁路工程分单位、分部(子分部:房建)、分项工程三级。
二是上述不同工程的质量评定的方法也不一致,如公路工程采用的是评分法,因此水利水电工程中若包含有其他行业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的对接需认真对待。
对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SL176—2007评定规程》强调了进场验收。但工程建设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出厂验收。出厂验收程序在老规程实施中已渐趋完善,今后仍需继续重视。
对有水下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需提前对工程外观质量数据进行检测,《SL176—2007评定规程》对此点未予以强调,在具体工作中需注意。
对质量缺陷备案表,2008年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已将此表纳入,但将施工单位签字的原“技术负责人”换成了“项目经理(建造师)”,此点宜遵从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的规定。
①在质量评定表中,相关项目检测的过程资料若能在表中反映则直接填入表中,若表中不能直接反映,需另附,该支持性资料的格式应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相匹配,但目前尚无,只有各单位自行处理。
③监理人的工序抽检资料(小样本)与施工单位的工序检验资料(大样本)的关系问题,《SL176—2007评定规程》仍未解决,只有留待以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