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观测? 2,或者说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布置? 3,用低层裙楼点位是否能反映相交接的高层主体沉降的变化趋势?
1,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观测?
2,或者说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布置?
3,用低层裙楼点位是否能反映相交接的高层主体沉降的变化趋势?
1,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观测? 2,或者说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布置? 3,用低层裙楼点位是否能反映相交接的高层主体沉降的变化趋势?
1,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观测?
2,或者说带低层裙楼的的高层建筑的沉降观测点位是否有必要分开布置?
3,用低层裙楼点位是否能反映相交接的高层主体沉降的变化趋势?
建筑沉降观测点设置按照《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五章要求设置就行啦~一般建筑观测等级为二级,沿建筑物周边设置三个闭合观测点就行,带裙楼的高层我觉得就观测高层部分就行了,裙房或者较低楼房看情况布置沉降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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