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告: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又一省级钢结构扶持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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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6日 0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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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西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29号)和《江西省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提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基础以及多层次多样化建筑需求,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库,加大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力度。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西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29号)和《江西省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提升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基础以及多层次多样化建筑需求,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建立项目库,加大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力度。

二、推动项目建设。 各地要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搬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明确具体建设比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支持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规模化示范。鼓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因地制宜引导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轻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抚州市、宜春市、新余市等作为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要制定本地区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厅,要在政策机制、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试先行,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落实扶持政策。 各地要在现有装配式建筑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降低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力度,提升建设单位内生动力。

四、加强技术创新。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各地要以提升住宅品质为核心,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列入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研发和推广适宜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体系,加大装配化装修技术产品和BIM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使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部品部件应用芯片识别和二维码识别等技术,实现部品部件信息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

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钢结构装配式住宅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建设单位首位责任,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严把部品部件进场质量关、工程竣工验收关,强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过程质量控制,探索全过程质量追溯,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六、培育专业技术人才。 积极鼓励钢结构建筑企业与各大专院校合作,编制钢结构装配式培训教材、课程,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人才培训基地。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形成大专院校、用人单位、社会联合培养人才的局面。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地要鼓励建设与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相结合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树立先进典型,打造样板工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5日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官网原文: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6/17/art_14325_1894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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