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定性多而繁杂且综合性较强的建筑加固工程,在确定建筑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区别对待,可考虑分级处理:即为抢修加固、临时加固、短期加固和长期加固,并相应规定其设计使用年限。 1)抢修建筑加固;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整体或局部)而又因特殊原因不能即行拆除重建,或是建筑物遭受爆炸、火灾等偶然事件引起的局部破坏等情况,必须即行抢修建筑加固。此类抢修建筑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加固后需常检查(如三个月做一次),以防再次发生险情。
面对不定性多而繁杂且综合性较强的建筑加固工程,在确定建筑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区别对待,可考虑分级处理:即为抢修加固、临时加固、短期加固和长期加固,并相应规定其设计使用年限。
1)抢修建筑加固;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整体或局部)而又因特殊原因不能即行拆除重建,或是建筑物遭受爆炸、火灾等偶然事件引起的局部破坏等情况,必须即行抢修建筑加固。此类抢修建筑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加固后需常检查(如三个月做一次),以防再次发生险情。
2)临时建筑加固;对于一些临时性结构或遭受火灾、地震等损坏的皆有建筑结构及时进行应急加固后再商讨后续处理措施,此时即是采取临时建筑加固。临时建筑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不应超过5年,并在加固后每年检查一次;若到期后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并认为该建筑结构工作正常,则仍可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
3)短期建筑加固;短期建筑加固适用于已服役30年左右的建筑物需改变其使用功能(包括增层、改造)所致使的加固情况,或业主使用要求仅需此期限要考虑拆除翻建,以及城市规划部门有要求的情况。
短期建筑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议一般不超过25年。这与"统一标准"对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规定的25年也是相协调的。必须指出,短期加固设计时所取用的可变荷载值除应按现行"荷载规范"的规定采取外,还应按下一步目标使用期乘以小于1.0的折减系数予以折减。
4)长期建筑加固;长期加固一般适宜于在役时间不长或服役不超过20年的建筑物因各种原因所需的加固。一般情况下其加固设计使用年限为30~50年或更长。此外,在建工程所需的加固,应按新建工程即50年考虑。这时,加固设计应遵守"混凝土加固规范"的有关规定。应该指出,对于一些纪念性建筑物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以及业主认为其建筑物极具保存价值,而加固费用也不成问题,则可商定一个超过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
这样,加固设计时其可变荷载取值除应按"荷载规范"规定的取值外,应乘以大于1.0的荷载扩大系数,而材料强度值除应按有关规定取值外,应乘以小于1.0的折减系数予以折减。扩大系数和折减系数应根据商定的实际设计使用年限按"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的概率分布及相应的统计系数确定。
总而言之,业主和设计方在商定加固设计使用年限时,前者应耐心听取后者的技术经济分析意见;后者也应尊重前者所提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年限的要求。双方必须在被加固建筑物的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施工方便,节能环保前提下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