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规范(门诊部、急症部、中心(消毒)供应室) 门 诊 部 一、门诊部应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采暖系统时,候诊区、办公室等的冬季采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18℃。当采用空调系统时,夏季空调设计温度不宜高于26℃。 二、当医院的门厅采用空调时应减少室外空气流入,并应维持室内定向的空气流动和热环境。中庭式的门厅,宜采用分层空调,冬季可设置其他补充采暖装置。 三、候诊区的空调系统,应结合平面布局使空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其中,小儿科候诊室和诊室对其他区域应为正压。隔离诊室及其候诊前室应采用单独的空调系统,其回风应有中效(含)以上的过滤器。当与其他诊室为同一空调系统时,应单独设回(排)风,并应维持室内负压。
综合医院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规范(门诊部、急症部、中心(消毒)供应室)
门 诊 部
一、门诊部应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采暖系统时,候诊区、办公室等的冬季采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18℃。当采用空调系统时,夏季空调设计温度不宜高于26℃。
二、当医院的门厅采用空调时应减少室外空气流入,并应维持室内定向的空气流动和热环境。中庭式的门厅,宜采用分层空调,冬季可设置其他补充采暖装置。
三、候诊区的空调系统,应结合平面布局使空气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其中,小儿科候诊室和诊室对其他区域应为正压。隔离诊室及其候诊前室应采用单独的空调系统,其回风应有中效(含)以上的过滤器。当与其他诊室为同一空调系统时,应单独设回(排)风,并应维持室内负压。
为防止院内感染,候诊区应结合平面规划维持正确的空气流向。
四、化验室、处置室、换药室等污染较严重的场所,应设局部排风。
五、诊室的空调温度宜高于候诊区1℃~2℃。
急 诊 部
一、急诊部当采用空调系统时、应采用独立系统,可24h连续运行,冬季采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18℃,夏季空调温度不宜高于26℃。
二、急诊隔离区的空调系统宜独立设置,其回风应有中效(含)以上的过滤器,并应有排风系统。当与其他诊室为同一空调系统时,应单独排用,不应系统回风,与相邻并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5Pa的负压。
中心(消毒)供应室
一、中心(消毒)供应室应保持有序压差梯度和定向气流。定向气流应经灭菌区流向去污区。无菌存放区对相邻并相通房间不应低于5Pa的正压,去污区对相邻并相通房间和室外均应维持不低于5Pa的负压。
二、无菌存放区宜按不低于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高压灭菌器应设置局部通风,低温灭菌室应有独立排风系统,温度冬季不宜低于18℃,夏季不宜高于24℃;室内相对湿度冬季不宜低于30%,夏季不宜高于60%。
三、去污区应设置独立局部排风,总排风量不应低于负压所要求的差值风量。去污区内的回风口应设置不低于中效的空气过滤器。
四、采用普通空调的区域冬季温度不宜低于18℃,夏季温度不宜高于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