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山东济南、重庆万州发布通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 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9 日 潮州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7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 施意见》(粤府办〔2017〕28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 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 号) 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潮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建筑产业 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