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基于装配式钢结构房屋的政策分析与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新机遇
当前我国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发展现状 为推动传统建造方式转型升级,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近几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农村推广应用,指导一些地区开展以装配式钢结构农房为主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取得较快发展。 1、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住建部先后批复了河北、浙江、山东、四川、湖南、江西、河南、青海、陕西九个省份开展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明确提出了在农村建房中开展绿装配式农建设试点,如河南省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到2022年积极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2个。江西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20个以上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不少于5个。浙江省选取杭州、宁波、绍兴作为试点地区杭州市临安区、绍兴市柯桥区作为农村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地区,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2个。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山区迁建安置农房等采用钢结构,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轻型钢框架结构、低层冷弯薄壁钢结构等钢结构体系建设。据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突破1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