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在工业中的应用?
UV光解废气处理设备用于废气净化的工作当中,可以非常有效地将工业废气净化干净,并且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对于保护环境也能起到一份作用。有机废气还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一些有机物进入大气后,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光化学烟雾,造成二次污染;一些有机物进入平流层后,在紫外线的照射下与臭氧发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层空洞;一些有机物具有恶臭污染和有害气体的两重性;还有一些有机物会引起温室效应。光触媒可以有效地降解甲醛、苯、氨、TVOC等污染物,并具有高效广谱的消毒性能,能将细菌或真菌释放出的毒素分解及无害化处理。在反应过程中,光触媒本身不会发生变化和损耗,在光的照射下可以持续不断的净化污染物,具有时间持久、持续作用的优点。
活性炭吸附设备的介绍
活性炭吸附塔是一种高效、经济、实用的有机废气净化处理装置,是一种过滤吸附异味的环保设备产品,是净化高浓度有机废气和喷漆废气的吸附设备,利用活性炭本身的高强度吸附力,结合风扇的作用吸附有机废气分子,对有机废气有很好的吸附效果。 活性炭吸附设备工作原理:当废气由风机提供动力,负压进入吸附箱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层,由于活性炭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活性炭吸附剂的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收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活性炭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活性炭吸附剂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活性炭吸附剂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净化后的气体高空排放。
5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等)
为进一步持续深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例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整理了5起典型案例,现予以转载。 案例1:伊犁州某热电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 伊犁州某热电有限公司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定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1月17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热电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显示该公司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年和2020年)应履约量339万余吨,已履约量297万余吨,未履约量42万余吨。该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