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的思考
flyingbird
flyingbird Lv.12
2006年04月19日 23:27:51
只看楼主

个人感觉,最近十几年来,锅炉和建筑都发展很快,建筑方面的规范在不停的更新中,而锅炉房设计规范却一直未见有大的变动,现实中我们在设计锅炉房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因此,请各位将规范中不适应现在状况,还有值得磋商的,需要更新等的地方提出来,也将你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大家在此讨论下,以共同发展.

个人感觉,最近十几年来,锅炉和建筑都发展很快,建筑方面的规范在不停的更新中,而锅炉房设计规范却一直未见有大的变动,现实中我们在设计锅炉房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因此,请各位将规范中不适应现在状况,还有值得磋商的,需要更新等的地方提出来,也将你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大家在此讨论下,以共同发展.
zhengxufeng
2006年04月25日 21:35:47
2楼
现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需要修改的肯定存在。我们新出的05N里的标准图有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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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in135
2006年05月09日 16:59:15
3楼
现行的规范中,对燃煤系统叙述的比较多
对于现在常用的燃气、燃油系统却说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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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laa
2006年05月09日 22:18:25
4楼
感觉现在对锅炉没以前重视了,都把精力放到空调、防排烟等去了。看下设计规范更新的速度就知道了。
还有我工作以来一直都是空调居多,锅炉的反倒不懂了。特别是燃煤的,郁闷呀。在北京地区开始参加工作的,我看和我一样的是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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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wdesign
2006年05月10日 11:18:24
5楼
锅炉房设计规范好多年不变了,好多不合理的地方;现在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很多地方需要修改,呼吁对锅炉房设计规范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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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yeah
2006年05月11日 23:44:08
6楼
现在确实对锅炉设计的重视不像以前了,更多的转向了所谓空调,墙体材料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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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aowei
2006年05月12日 09:22:50
7楼
行业划分上,锅炉房属于供热,暖通属于采暖,一种说法是一次线高温水之前属于供热,之后属于采暖;一种说法是建筑物内属于采暖,之外属于供热。所以标准规范有CJ城建和JG建工之分。如热表标准CJ128(室外热表,室内的被误含了),地暖标准(JG142)。

俺们暖通行业水平高,人才济济,所以回过头来看供热,是差点意思。人家供热锅炉房的人,搞动力、工业的多,也看不上我们小小的采暖。

还有,暖通业内感觉空调、净化、通风要干净些高级些,不重视供热。

楼主提出的问题,真是个要点,今天看,实在太有必要了,国标委规定标龄就5年,92年的标准该动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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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g00a
2006年05月12日 11:07:39
8楼
现在就连上传的图纸我看也是空调通风多,锅炉房的少些。自己还是在毕业设计时做的燃油锅炉房。但当时的设计只能说是温习别人走过的路,没什么积累。毕业后做过小的锅炉房设计,但大型锅炉房和外网的设计还没接触过,希望各位前辈多多奉献自己的工作成果。是否可以单独成立一个锅炉房的专题,可以讨论问题,下栽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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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房子找地皮
2006年05月12日 16:03:58
9楼
现在燃油,燃气的锅炉使用的比较多,燃煤的许多地方已经限制使用了,可是规范图集好像并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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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lueflash
2006年05月12日 19:20:00
10楼
高层防火规范允许燃气常压锅炉放置在地下室,为何低规不允许放置在地下室?只能放在一层呢,是不是规范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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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1455
2006年05月12日 22:07:51
11楼
现行《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确实需要修改一些不足的地方。

锅炉房的设计,首要问题就是设计者必须注重安全!注重系统的安全运行!规范也应充分体现这一主题。

我看过论坛发表的不少关于锅炉房的设计图纸,也审过几份锅炉房的设计,发现多数设计图纸对锅炉本体的排污系统处理的方法和设计思路欠妥。当然,这也和规范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关。

比如:一台锅炉通常至少有三个排污口,多数设计师习惯将其全部连通为一根管道集中排放;当有多台(2台以上)时则将2台甚至多台锅炉的排污总管仍汇聚成一条管道(从排污口一直到排污总管的管径相同)排放。且不说管径小合不合适,单说排污系统的安全系数几乎为零,安全隐患成倍增加。

我们都知道:锅炉本体上的任何一个汽、水系统出现滴、冒、漏现象,都必须及时处理后才能安全使用,否则就会留下安全隐患。

排污系统也是一样,假如某台锅炉排污总管上有滴、冒、漏或有内漏现象,能判断是那个排污口、管道、阀门有问题吗?按以上设计的排污系统就根本无法判断,也就意味着无法及时对隐患进行处理。

我个人认为:每台锅炉本体上的每个排污口必须分别单独接管排污,凡与锅炉本体连接的管道都必须注重安全可靠性。我个人认为这些应写进规范内,并作为强条规则。

规范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强条,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也造成了设计人员对锅炉的排污系统处理的也比较随意。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特点:
1、将每台锅炉的排污支管全部连通后集中排放或几台锅炉的排污系统连通后集中排放;
2、锅炉的排污系统排放时根本不经降温处理就直接排入室外;
3、有的设计将锅炉省煤器的排污管,甚至分汽缸的凝结水管与锅炉的排污系统连通;
4、还有个别的设计甚至将锅炉房内的生活排水系统也与锅炉的排污系统连通;
5、锅炉的排污系统未经处理就予以利用。比如,将其废热用作采暖、淋浴等,而忽略了其安全隐患。

以上种种设计缺陷也从侧面反映了规范在这些方面的不足,也反映了个别设计人员安全意思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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