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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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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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与结算相关竣工资料      一般来说,对一个清单计价工程需收集以下资料 1.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商务标书(含单价分析表)技术表述 2.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标后调整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含电子版)、图纸会审记录  3.

一、收集与结算相关竣工资料
     一般来说,对一个清单计价工程需收集以下资料
1.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商务标书(含单价分析表)技术表述
2.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标后调整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含电子版)、图纸会审记录
 3. 竣工图(含电子版)、材料核价表、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隐蔽记录、验槽记录、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其他工程签证、索赔单、现场会议纪要或报告、施工方报审的竣工结算编制书、施工方工程量计算书(如为电算提供软件计算电子文件)
 4. 地勘报告 ( 对挖土的土质类别存在争议的时候有作用 ) 、监理合同(含经济签证授权内容)、监理报告、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的竣工报告及资料、桩基检测报告中有关桩长的应变检测参考数据、施工单位施工记录、原始票据、现场照片或摄像。
5. 其他可以收集的有用资料、咨询单位自身长期积累的计价文件和规定

二、详细阅读、分析和对比竣工结算资料
第一:确定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主要看合同约定结算条款(合同约定结算条款非常重要,是决定该项目工作方式的重要依据),如果结算条款约定不清晰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结算会议纪要中明确。

第二:判断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比如,竣工图必须要由建设单位或经授权的监理单位有权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施工图章。设计变更单必须是设计单位编制,且有设计人员签名和设计单位印章,并且该项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经监理单位确认发出。隐蔽记录、变更材料核价表、请单外单价审批等工程签证要有建设单位或经授权的监理单位有权人员确认。即,每一类工程字资料必须要有相应的负责人员确认才能生效。

第三:判断竣工结算资料的准确性。比如,竣工图应该如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竣工图的绘制应该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隐蔽记录等工程签证汇总绘制。施工方在编制竣工图时有可能有意或无意的扩大工程量,因送审结算是依据施工图编制的,如果将上述有关资料与竣工图做对比,就可能发现差异并轻松做核减。再如,将隐蔽记录中基础土石比签证与验槽记录、地勘报告有关土石性质及所处深度的数据作对比,也可能发现差异并做核减。

三、勘查现场,掌握工程实际情况
         深入现场可以将竣工资料与现场可以看到的工程做核实,可抽查丈量,与建设、施工、监理方共同举行现场的审前工作会议,向工程实施阶段的各方了解情况,将疑问向各方当面求证,如发现竣工资料不实或不完整,就有可能从定性角度发现审增减点。

四、全面核算工程量、审查结算单价、审查材料单价、审查索赔事项及金额、核算措施费等其他税费。

1. 在工程量计算时,要选择适当的方法:如结构部分可以采用广联达计算,装饰工程可以用科瑞计算。

2.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漏项,其价值包含在其他项目费用中,如果实施,此项工作不能得到额外支付。对工程变更项目要逐一分析判断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是否为重复签证,并不是有签证一定要算。如果是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签证不能结算;有明显矛盾的工程签证,需要进一步核查求证;以事实为依据,不符合事实的虚假签证不能支付。对有疑问的签证,有条件和有必要时可剥露检查。合同单价因工程变更需要调整时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 ),报价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报价清单中已有的单价结算。

2 ),报价清单中有类似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按与该类似项目投标报价水平一致的原则并按清单组价方式调整,形成新结算单价并按此单价结算。类似项目应按两者是否有类似的构造和类似的工艺特点来区分。如,混凝土标号从 C25 C30 ,地板砖从 600 × 600 800 × 800 等。

3 ),报价清单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对比预算控制价,参照清单定额,结合报价组价方式形成结算单价。


3.   凡报价清单中有的材料单价均可采用,如清单中有的材料单价发生变化,则需要提供材料价格签证及提供发票。当材料发生变化时,对新增材料单价的审核,对于这类问题,在结算审核阶段处理是需要正确判断材料品质,做好市场询价,调阅购买票据并核查,最后各方共同确定一个合理的材料结算价。

  4. 对属于措施费性质的签证在投标中漏报的将不得支付。对工程量变化导致的措施费变化应作相应调。

5. 由于工程量变化,结算总价中的规费、税金应作相应调整。

五、做好结算审核工作,争取各方达成一致。

在结算过程中与施工单位存在的争议问题,可以在核对过程中记录清楚,待核对 完成后在结算审核会议中由甲乙双方就争议问题逐项解决。


注解:
①送审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下列全部内容:
1、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录、工程概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
2、投标文件、商务标电子版(计价软件格式)、投标报价表。
3、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及相应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合同性文件。
5、招标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通知书、技术核定单、竣工图等。
6、现场施工记录、签证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由建设管理单位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出入库资料及其他资料。
8、进场的材料、设备的验收记录。
9、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10工程项目批准的开工报告、工期延期联系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表、奖励费计取证明材料等。
11、工程竣工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钢筋明细表)及结算书电子版(计价软件格式)。
12、审核费用分摊协议。
13、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②工程竣工结算报送审核委托书由审计室提供固定格式。
③施工单位对初步审核结果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具体说明项目、原因、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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