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痴情的山寨机
2023年08月10日 13:39:23
来自于四川职称
只看楼主

市级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州、市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现将2023年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级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州、市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现将2023年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理市建设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本人自由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用的职称社会化评聘原则,全市企事业单位必须按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符合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 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评审专业及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基本条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受理。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本人写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论文、获奖证书、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业绩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报人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 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三)申 报人单位测评、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测评结果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测评同意票总数超过二分之一的,方可上报。

各单位对申报个人任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单位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报人单位将公示结果填入单位意见栏。

(五)所有申报材料市级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统一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评审结束后,由市人社部门发文及办理资格证书。


   
     

五、报送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将其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三)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初始学历证、最高学历证明及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营业执照、任现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四)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系破格晋升还应有单位的破格晋升推荐材料(一式一份)。

(五)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一式一份)。

(六)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 表》(四个年度2019至2022年度,一式一份)。

(七)近四年公需科目和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四个年度2020至2023年度,一式一份)。

(八)具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一式一份)。

(十)事业人员的需提供本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非参公事业人员的证明(一式一份)。

(十一)《2023年会理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白色封面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不予受理。证件须将原件与复印件(须加盖审查单位鲜章)一并送审,审原件收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经评委 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市人社部门行文通知后办理资格证书。未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不退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销毁。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白色封面胶装订成一册,装订时《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不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人员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 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报送时间

     

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 7日。 过时不再受理。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