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展览建筑布展设计防火标准
1 总 则
1.0.1 为保证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展览建筑的布展防火设计质量,预防和减少
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世博园区展览建筑布展的防火设计。展览
建筑的布展设计应符合原建筑消防设计的技术条件,当与原建筑消防设计条件不
符时,应重新校核消防设计。
1.0.3 布展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展览建筑布展
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经济合理;
同时应考虑布展施工和撤展阶段的方便快捷与消防安全。
1.0.4 展览建筑展厅按展览面积划分为:
甲等:10,000m2
(不含 )以上;
乙等:5,000m2
(不含 )~10,000m2
(含 );
丙等:5,000m2
(含 )以下。
1.0.5 展览建筑的布展防火设计,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