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
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水利局,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表: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主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