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设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威海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