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TodayHot}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HotTag}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综合分析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教学大纲(建筑学专业 1学分 16学时)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公共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了解并灵活运用建筑设计的相关学科知识,恰当的处理建筑设计中(a)功能要求;(b)技术条件;(c)艺术形象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公共建筑设计的基础意识。教学目的: 1 树立正确的建筑设计观念; 2 掌握正确的设计程序,熟悉基本设计手法; 3 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二、课程的内容和要求总的要求:对公共建筑设计过程与步骤有系统的认识;认识建筑设计的核心内容,明确从初学者到成熟的建筑师之间各阶段的追求重点与目标;了解建筑设计手法,学会通过分析建筑作品而达到学习的目的。绪 论 什么是设计1 现代设计的定义及其特点 2 公共建筑的设计层次3 本课程教学内容 课程结构简介第一章 公共建筑的设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