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气污染的种类与治理
工业废气治理 污染主要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燃烧矿物燃料(煤和石油),采矿时凿岩、爆破,建材粉碎、筛分,冶炼铸造等而造成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尘埃颗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几种。 工业废气治理污染物的技术针对污染物的不同而不同。颗粒污染物工业废气处理技术 针对颗粒污染物粒径大小,工业废气治理办法主要有干法、湿法、过滤和静电4类,最常用的就是袋式除尘器(过滤)、旋风式除尘器 (干法)、泡沫除尘器(湿法)等。随着对除尘效率要求的提高,静电除尘也逐步开始使用起来。 静电除尘器由两个电极组成。电极间加上电流电压后,在电极之间产生电场。颗粒污染物随废气经过电场,粒子被离子碰撞并使其带有电荷。带电的粉尘就向集尘极移动,达到极板。这样,空气中污染物就被吸附在极板上,使空气得到净化,尘粒也由于本身的重力落入灰斗。 静电除尘器可以捕集一切细微粉粒或液滴,而且处理废气量大,运用温度范围广,因此被工业企业广为看好。但由于占地面积大,投资大,使一些中小型企业不能选择。氮、硫氧化物治理技术 大气中由于有了大量的氮氧化物、
工业污染源的标准化评价
一.从环境质量的新观点出发,任何物质若以不恰当的种类(如自然界原来没有的各种人工合成的新物质、农药等)、数量(大大超过自然容量)、浓度(超过本底很多倍)、形态(如有机汞比无机汞的毒性大得多)、价态(如铬、砷等不同价态的毒性相差很大)、途径(如酚、氰等易生物自净的物质,进入大气比进入水、土的危害就大得多,进入地下水就比进入地表水危害大得多)、速率(超过自净极限能力很多)、运动方式(如噪音、振动等)进入或作用于环境系统,打破环境物质的正常循环和平衡,干扰和破坏生态系统的正常循环和平衡,影响和威胁到人体和子孙后代的健康,造成国民经济的巨大损失的,就都可能成为“污染物”或“污染因子”,这些污染物或污染因子的来源便称为“污染源”。按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资料《有广泛国际意义污染物的控制与鉴定》规定的污染物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及综合的共二十八类(1),实际上按照我们前面建立的观点,污染物的种类还要多得多,几乎一切自然界的物质及全部人工合成物质都有可能成为污染物。例如,我们人人每天都要吃“盐”,一般并不认为它也会是一种污染物。而在北京东南郊二百多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每年从
企业治污缺乏主动性是工业污染治理面临最大问题
企业以逐利为目的,在发展的道路上会做出利润最大化的选择。由于没有相对应的激励政策,企业治理污染缺乏主动性。即便有严格的行政命令,也只是逼着企业治污,大多数企业只会选择勉强能达标的设备而绝不会去选择更好的技术。这是现在工业污染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企业缺乏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 行政手段见效快,效率高,但很难持续。全国的环境执法平均每天出动两万人(次),可是天天查,也总有问题。这就不是某个企业的问题,而是政策体系和制度设计的问题。从企业角度来看,老老实实按照环保标准运行,就应该在经济上有所收益;而目前,企业上设施要投资,运行中又要长期花钱,一算账企业觉得划不来。<
工业污染防治条例,项目审批程序
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 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1月3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工业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工业企业)产生污染的防治。第三条 工业污染防治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生产全过程控制、分散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等工业污染防治措施。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督和检举。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众监督工业污染创造条件。工业企业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公众检举的工业污染问题要认真解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