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建设[1991]504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
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考试
关于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培训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开展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网上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1、未参加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的相关人员。 2、因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仍需参加培训考试的相关人员。 二、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实施网上报名。 凡参加设计人员培训考试的应以所在单位的名义集体报名,并须经过“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07年3月2日22时止。 2、网上报名地址。 (1)网站: “广东消防网”(网址:http:// http://www.gdfire.gov.cn/)。 (2)栏目:“网上报名”。 (3)项目:“2007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培训考试网上报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