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装修的消防疑问论述
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使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施工现场动火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随意乱扔烟头等现象大量存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由于建设单位或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为了片面追求装修效果的美观和经济效益,在装修过程中经常出现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遮挡室内墙壁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甚至擅自拆除喷头、探头等违法行为,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完整有效的使用。 消防部门监管有限,导致违法行为滋生。由于消防部门人力、时间有限,加之一些规模小、性质复杂、施工地点分散的装修工程不受约束,增加了监管难度和执法效力,滋生了违法装修行为,造成此类场所的火灾隐患长期存在。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相对建筑工程具有工期短,施工快的特点,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因此,要有效控制建筑
图书馆消防电源的技术规定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一类建筑图书馆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规定的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建筑图书馆的上述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的两回线路要求供电。 9.1.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9.1.3 消防用电设备单独的供电回路,在发生火灾切断电源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线路应在末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 9.1.4 图书馆建筑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当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明敷或在吊顶内敷设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采取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金属线槽或电缆井沟内。 9.1.5 电力电缆不应和可燃气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