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建筑物立面照明探讨
室外照明设计,一般只限院内外、街道的交通道路照明,实际上仍属平面照明设计,即使是室外作业照明,如工作加工场所、货场、运动等,多数仍超不出平面照明设计。至于需要对空间景物,做比较适宜的观赏,则难以达到目的。如城市广场、纪念碑、人(物)像、喷水池泉、主要建筑物立面、浮雕、国徽等,目前,虽有所谓节日照明,但只能达到造成节日气氛,远观外形轮廊的目的。而亮度太高,不宜近观,易于造成眩晕。更因照度太低,光色昏暗,看不出必要的阴影及主要色彩及悬浮感。为了提高某些自然景观及工人建筑物夜间特色,对有重要意义和观赏价值的大型楼、堂、馆、所等建筑物,常需要设置供夜间观赏的立面照明。这种立面照明如果处理得当,便会产生种种动人的艺术效果。虽然初投资有所增加,但对招来宾客,还是大有益处。因而进行立面照明设计已成为历史的必然,时代的要求。
建筑物体型组合和立面设计
基本要求1. 符合基地环境和总体规划的要求 2. 符合建筑功能的需要和建筑类型的特征3. 合理运用某些视觉和构图的规律4. 符合建筑所选用结构系统的特点及技术的可能性5. 掌握相应的设计标准和经济指标 3.1 建筑体型的设计1. 对称式布局:建筑有明显的中轴线,主体部分位于中轴线上,主要用于需要庄重、肃穆感觉的建筑,例如政府机关、法院、博物馆、纪念堂等. 2.不对称的布局:在水平方向通过拉伸、错位、转折等手法,形成不对称的建筑形体。在不同体量或形状的体块之间可以互相咬合或用连接体连接;需要讲究形状、体量的对比或重复以及连接处的处理;同时应该注意形成视觉中心。这种布局方式容易适应不同的基地地形,还可以适应多方位的视角。 3. 在垂直方向通过切割、加减等方法来使建筑物获得类似“雕塑”的效果:需要按层分段进行平面的调整。常用于高层和超高层的建筑以及一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