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转
前言 华源大厦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107 国道边,地势较平坦,总建筑面积约124100m2,主楼高52 层,地面以上高度182.60m,地下室共二层,地下二层为六级人防掩蔽所,平时用作停车场,地下一层主要用作空调机房及水池,裙楼下半地下层用作车库,配电房。首层至六层为裙房,含大堂﹑厨房﹑餐厅﹑宴会厅﹑健身房﹑桑拿房﹑卡拉O K 包房﹑会议室等综合配套设施。主楼九至二十三层为办公用房,二十五至五十一层为酒店客房,五十二层为特色餐厅,其中二十四﹑三十九层为避难层及设备用房。 1 生活给水系统 1.1 ,室外给水系统 从107 国道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根DN200 给水管,且在旁边嘉华酒店引入一根DN200 给水管形成两路供水。市政水压不低于0.20MPa,供水量可满足本工程要求。在本建筑周围设DN200 环状给水管,每隔100m 左右设一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共设4 套,以供火灾时消防车取用。室外给水管采用球墨给水铸铁管,柔性胶圈接口。 1.2 ,室内给水系统 (1)室内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分开设置。 (2)生活给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