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等单位历时两年编制的一套大型的、以指导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为主的技术文件,共有《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及《防空地下室》七个分册。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供全国各设计单位参照执行,也可供建设单位和教学、科研、施工人员参考。电气》分册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供电系统、配变电所、低压配电、线路敷设、电气设备、电气照明、建筑防雷、接地安全、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有线广播系统、扩音系统、呼应(叫)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智能化系统集成、机房工程、住宅电气设计等22章,为便于使用,在附录中附上了条文说明、常用图表、资料。 目 录: 1 总则2 供电系统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含节能
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中与节能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住”和“行”了,草案中对建筑设计和公共交通作了明确规定。草案提出,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节能专篇,包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使用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新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酒店、医院及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说到出行,降低能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减少占地、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途径就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草案中明确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基本网络,引导市民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交通能源消耗。[ 本帖最后由 wangjinkeji 于 2009-7-9 15:2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