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规司副司长孙安军谈“城市规划法”
2007年9月1日,在哈尔滨举行的“2007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透露,《城乡规划法(草案)》(以下简称新草案)将在今年10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进行第三次审议并有望最终通过。 今年4月和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和第29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和第二次审议。这部草案的出台意味着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本报就新草案的一些相关内容专访了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孙安军。 中国房地产报:新草案相对于现行《城市规划法》多了哪些内容? 孙安军:新草案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现行《城市规划法》中很多内容给具体化了。 首先草案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原来《城市规划法》只有市没有乡,现在则把城乡综合一体进行考虑,这是最大的改变。 其次政府在规划的实施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现行《城市规划法》规定得不具体,新草案更加明确了政府在整个规划实施中所要承担的责任。新草案还增加了公众监督和参与的内容。监督方面
关于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
一、城市环境和资源的压力 城市规划中的环境问题跟经济活动和人口的密度成正比,因而,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也接踵而来,加上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城市猛增的人口,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和升级的消费,都带给了紧张的城市环境和资源更重的压力。 (一)大气的污染和大气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目前已知的约有100多种。主要由自然因素(如森林火灾、火山爆发等)和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引发,后者更甚,特别是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死带来的。城市中的空气污染源大致来自于以下方面:1、工业:工业是导致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因为工业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性质复杂,种类繁多;2、交通运输:尤其是城市汽车,数量多又集中性强,它所排放的污染物能对人呼吸器官直接造成很大的危害,严重污染城市空气,是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3、各种喷雾剂,新增了空气中的有害成分,造成空气污染(如各种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城市化日渐加快,相伴相生的工业、交通运输业也发展迅速,这些发展就导致了更多空气污染。当污染物:大量的废气、粉尘、硫氧化物、碳氧化物、氮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