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
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 建城[2006]23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成都、焦作、黄山、淮北、湖州、广安、青州、偃师、太仓、诸暨、临海、桐乡、宜春、景德镇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考核与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经各城市重点整改与加强,我部重新审查并研究决定,命名成都、焦作、黄山、淮北、湖州、广安、青州、偃师、太仓、诸暨、临海、桐乡、宜春、景德镇市等14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经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努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
安徽1市6县入选“国家园林城市”,为你的家乡打call!
国家住建部发布通知命名一批“国家园林城市”,一起跟着小编来围观吧~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规划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浙江省杭州市等4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辛集市等35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魏县等79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江苏省苏州市甪直镇等19个城镇为国家园林城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0月27日名单一、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浙江省 杭州市河南省 许昌市江苏省 常熟市、张家港市二、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 辛集市、黄骅市山西省 永济市
关于修订《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2010
建城园函[2010]150号 为更客观、科学地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在总结国家园林城市遥感测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我们对《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试行)》(建城园函[2003]9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系。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试行)》(建城园函[2003]95号)和《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建城园函[2009]89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浅论园林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条例的要点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专业规划,其任务是对城市总体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为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一、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的一般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具体编制。编制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拨专款予以解决。 (二)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消防规划之前,应全面收集与城市消防规划有关的城市基础现状材料,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编制工作。 (三)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其它专业规划相协调,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既满足城市总体消防安全需要又便于实施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四)在城市消防规划审批前,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消防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