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交付及存档细则
监理资料交付及存档细则一、 监理交付资料: 按本公司2000版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总监负责向业主交付监理服务最终成果,它包括“竣工移交证书(表4.7-10-D)、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同时,需填写“监理服务最终资料交付回执(表4.7-11-D)”和“业务手册(表4.7-12-A)”,其中“监理服务最终资料交付回执”交工程部保存,“业务手册”交办公室保存。 二、存档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项目总监负责组织项目监理部成员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其它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审及装订工作,项目总监必须保证资料完整、准确、真实。资料整理的顺序可以按照施工过程分专业整理,将过程资料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资料整理装订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另一部分按照类别分别装档案袋交工程部保存,具体整理办法可以参照下列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