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景喷泉等级标准评定细则
为配合水景喷泉等级标准评定工作,制定本细则,作为水景喷泉等级标准评定的依据。评分标准主要依据《水景喷泉企业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的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五大项,满分100分,零分起评。其中达到每大项中小项的要求则加上相应的分数,达不到不加,但不再扣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30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5年及以上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10分)(3)独立承担过水景喷泉工程设计安装不少于20项,其中单项工程合同额600万元以上,或3项工程合同额累积在1500万元以上,且已建成,工程设计安装质量合格、运行良好。(10分)(4)企业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及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10分)2、技术力量(30分)(1)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景喷泉工程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5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景喷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