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规划应以城市为中心
新农村建设规划应以城市为中心 新农村建设,必然也必须是一个“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过程、一个“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过程,是一个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农村地区更加自觉有效地接受辐射的过程。 2006年2月21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而最近一个时期,各级政府都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包含其中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也应该正在制定之中。应当说,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但是,应该先行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究竟是什么样的规划,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就范围而言,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是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发展规划。从我国现阶段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看,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是农村地区自身的建设,也不可能每一个乡村独立进行,它只能是一个个一定范围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建设。而这样的区域只能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而不可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