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前 言为规范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促进行业发展,依据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青岛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起草。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鹏、董运秋、朱世伟、边光、王群、王照卿;本标范于2005年5月18日发布,并于2005年5月20日实施。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植物的种植、移栽和绿化施工要求及绿化工程验收等。本规范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 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开发区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和要求特级养护质量标准1、 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2、 园林植物达到:(1) 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2) 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茧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3) 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杈、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蚧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4) 措施好:按特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5) 行道树、乔木、灌木、色块基本无缺株,保存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