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前,对作业的内容和操作安全,作业环境必须熟悉,使用的工具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迁就使用。 2、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3、会车时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4、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 5、机械人员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6、挖土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它不能瓣认的异物、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待查明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配合机械施工的作业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从事作业。 8、机械在边坡、水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挖掘机发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10、严禁挖掘机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范围内严禁站人。 11、推土机在陡坡、高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