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前 言 本规程为条文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划下线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表格中有强制性内容时,在表注中提示。 DL5000-199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电力建设中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明确建设标准,保证新(扩)建的火力发电厂技术先进,实现安全、经济、满发、稳发和满足环保要求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DL5000-1994在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电力[1999]40号文《 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42项的安排,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力量对DL5000-1994进行了修编。 本次修编工作,贯彻了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政策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的规模和标准,注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