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方法
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方法 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施工时,须先开挖出相应的空间,然后在其中修筑衬砌。施工方法的选择,应以地质、地形及环境条件以及埋置深度为主要依据,其中对施工方法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埋置深度。埋置较浅的工程,施工时先从地面挖基坑或堑壕,修筑衬砌之后再回填,这就是明挖法。当埋深超过一定限度后,明挖法不再适用,而要改用暗挖法,即不挖开地面,采用在地下挖洞的方式施工。矿山法和盾构法等均属暗挖法。 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时有下列特点:①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较大;②工作条件差、工作面少而狭窄、工作环境差;③暗挖法施工对地面影响较小,但埋置较浅时可能导致地面沉陷;④有大量废土、碎石须妥善处理。 隧道及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最初是采用矿山开拓巷道的方法,故称为矿山法,此法应用范围很广。 19世纪,为修筑水底隧道,创制了盾构,经100多年的改进,盾构法成为在松软地层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为避免在水下施工,19世纪末又出现了沉管法,此法主要工序在地面上进行,优点显著,应用日益广泛。 在敷设管道或设置地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