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审查工程量清单?
前几天我拿到招标文件,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要对照图纸、对照招标文件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但标书很多的工程量都没有,我对房建不太精通,担心出错,找了个搞房建的朋友帮我审查。结果是我们的投标土建部分错误百出,真是惭愧啊! 那投标单位如何审查工程量清单?一、要找专业人员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 由于时间紧,一般公开招标只有一周时间审查工程量;投标单位多数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问题,其实不然,若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工程量清单,你没有审查,则清单编制有问题,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否则,给投标单位澄清时间又有什么作用呢?所以要求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二、根据图纸说明和各种选用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审查。三、根据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工程需要增加的内容进行审查。四、对于固定总价的合同,要对项目附属工程、容易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查。五、对新规范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仔细研究。
工程量清单使用中的困惑
工程量清单已实行三年多将近四年了,对于工程量清单的运用,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下面,我将我运用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些困惑列出,请大家讨论,并加以指导:1、 工程量清单列项中的内容是否可以拆分或打乱?例如:清单010401001钢筋砼基础,其工作内容包括垫层铺设;混凝土浇、运、捣、养护;地脚螺栓二次灌浆。我一般是将这三项工作内容分列为三个清单子目,因为各个钢筋砼基础、各种钢筋砼基础、各栋的钢筋砼基础,基垫层的做法、厚度、含量可能都不一样,这样就可能形成同一种标号的钢筋砼基础,出现在同一标书的不同地方,其单价千差万别,单价与成本的对应也不明了,以后垫层变更无法直接计算出造价的变更。不知我变种做法有没有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各位是否出有相同的感受?2、 模板工程量做为工程造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放入施工措施费中且结构工程量有变更时不能变更其造价有点莫明其妙,在金地投标时(不完全按国标清单投标)提议将模板列入工程量清单甲方非常赞同,这样对以后结构变更也可以同样计算模板的变更我觉得比国标清单列合理,不知各位以为然否?3、 清单附录中规定了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其中建筑工程中
[转帖]工程量清单快速入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填写与报价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填写(见附表),首先列出章的名称,如:A.1土石方工程,以下不再列节的名称,直接排列项目,章名称与项目之间用空行进行分隔,项目与项目之间也使用空行分隔,不主张以横直线分隔。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列为一行以示一个项目的排列开始。不主张将项目序号、项目编码列在该项目描述的中部,此种操作方法,势必形成项目与项目之间必须以横线分隔,因各项目特征描述多少不一,横直线分隔距离不同影响美观。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某多层砖混住宅工程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 价 1 010101003001 挖基础土方 m3 2634 41.54 109409.40 土壤类别:三类土 基础类型:砖大放脚 带形基础 垫层宽度:920mm 挖土深度:1.8m 弃土运距:4km二)投标人报价,在有企业内部消
对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探讨
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标投标制,是为了适应市场的客观要求,通过市场作用优化各种相关资源的配置,从而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企业实力和竞争机制情况,考虑各种因素,自主填报综合单价。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公布实施,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一些相关文件的出台,从法律上对招标投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依法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与国际惯例所采取的科学合理的招标投标方式之一,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跨出实质性的一步。建立新的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循价值规律,建立起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得社会全面监督、有利于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