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洁净厂房照明设计规范
一、 洁净厂房照度的确定和光源的选择洁净厂房一般为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无采光窗的密闭厂房,《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采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值有明确规定(见该规范中的表9.2.3),并规定,无采光窗洁净区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不低于200 1x,比GBJ73-84中的150 1x提高了一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室内照明指南”规定,无窗厂房的照度最低不能小于500 1x。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力水平,我国人工照明照度标准普遍比欧、美等国家低,实际上最近一些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的洁净厂房照度远高于2001x,达到300~500 1x。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工业和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规范中的照度标准将有较大的提高。不过考虑到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的照度与工作是的照度等级不能相差太大,一般相差1~2个等级较合适,但最低不能低于100 1x。有窗洁净厂房的标准与普通生产厂房一样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执行。不同的洁净工业厂房照度按工艺要求的不同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显像管工厂的电子枪装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 (部分章节)第一章 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 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第1.0.4 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第1.0.5 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第二章 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 条 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 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空气洁净度等级 表2.0.1等 级每立方米(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