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2 计算机制图文件 12.1 一般规定 12.1.1 计算机制图文件可分为工程图库文件和工程图纸文件。工程图库文件可在一个以上的工程中重复使用;工程图纸文件只能在一个工程中使用。 12.1.2 建立合理的文件目录结构,可对计算机制图文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12.2 工程图纸编号 12.2.1 工程图纸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根据不同的子项(区段)、专业、阶段等进行编排,宜按照设计总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清单、简图等的顺序编号; 2 工程图纸编号应使用汉字、数字和连字符“-”的组合;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工程图纸编号格式,工程图纸编号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
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编制简述
一、编制背景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等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并特别要求“完善建筑业行业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和相关的信息化标准”。?我国已在2010年将BIM的国际标准之一ISO/PAS 16739:2005《Industry Foundation Classes, Release 2x, Platform Specification(IFC2x Platform)》等同采用为国家标准GB/T 25507-2010《工业基础类平台规范》。但我国的BIM应用工程建设标准仍属空白,无法为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各阶段BIM技术的应用实践及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2012年1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编制计划》(建标[2012]5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