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程序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程序按照《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92]建建监字第21号)的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1、监理工程师调换监理企业;2、监理工程师职称或专业发生变化;3、监理企业名称变更;4、监理企业撤销、合并等。为使变更注册人员了解有关手续,现将有关程序和要求公布如下:一、经本人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二、原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原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注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加盖“作废”章。四、现聘用企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注册主管部门收回原《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变更注册申请表、
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指南
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指南 一、概 况 2006年起举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该资格考试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工程及相关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及相关类专业的学习工作经历(大专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报名、考试时间 2007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试预定于2007年10月27、28日举行: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2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监理基础知识及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6:30 建设项目目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