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定义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装饰装修工程定义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装修装饰属于建筑业的活动范围并在迅速发展,修订时将现行的“建筑业”门类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勘察设计业”调整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修装饰业”三大类。 装修装饰业,门类E,大类49,中类490,小类4900,包括从事对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活动,车、船、飞机等装饰、装璜活动也包括在内。装饰装修工程定义范围及其法律依据——1994年8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7—94)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1995年8月7日建设部令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一般都是由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三部分组成,其室内、室外装饰装修都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主体,都是建筑工程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10月
砌体工程和装饰(抹灰)工程
小弟刚来贵论坛,纯小白一个,由于高中毕业就没读书了,所以更是对建筑方面不怎么了解,看了点关于建筑的书,感觉都说的太死了,那天无意之中找到该论坛,又看到论坛里人才济济,就打算来论坛里学习一下,吸收点有用的经验,所以还希望大家照顾下,好,进入正题。 我朋友的老爸是搞建筑的,当是我读完书出来没事做我朋友就介绍我来到他爸工地上,当时说包劳务比较简单,容易入手,就包了,由于朋友的照顾,进展的很顺利,做完那个工地以后我就自己出去想再多找几个工地做,但问题就出来了,由于没有经验,前面的活都做完了,到了打地平的时候,问题来了,塔吊拆了,只有用人工了,这直接就把费用提升了一半上去,找到项目部,拿出合同一看,人家上面又没写必须要提供塔吊,就这样吃了一个大哑巴亏,都怪自己没什么经验。所以在这也想问问各位前辈,关于砌体工程和装饰(抹灰)工程的劳务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特别是在合同方面,还有就是平时在管理上和现场施工上有什么比较容易犯的错误,希望前辈们能指点指点。 还有就是生活费方面,有没有一种好的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