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钢筋混凝土柱加固房屋的技术要求
当外加钢筋混凝土柱加固房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加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加柱应在房屋四角、楼梯间和不规则平面的转角处设置,并可根据房屋的现状在内外墙交接处隔开间或每开间设置; (2)外加柱宜在平面内对称布置,应由底层设起,并应沿房屋高度贯通,不得错位; (3)外加柱应与圈梁或钢拉杆连成闭合系统;内墙圈梁可用墙(梁)两侧的钢拉杆代替,拉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外加柱必须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原有圈梁可靠连接; (4)当采用外加柱增强墙体的抗震能力时,钢拉杆不宜小于2φ6的钢筋,其在圈梁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受拉钢筋的要求; (5)内廊房屋的内廊在外加柱的轴线处无连系梁时,应在内廊两侧的内纵墙加柱,或在内廊的楼、屋盖板下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或组合钢梁;钢筋混凝土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层高的1/10,梁两端应与原有的梁板可靠连接。 2 外加柱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