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续梁高空作业安全交底的浅谈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不宜等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等高作业,严禁酒后等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鞋底,需穿防滑底的鞋子。3、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施工负责人解决,危急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施工高度超过2米时,四周设作业平台和护栏,悬挂安全网,护栏采用双层钢管,上层钢管高度1.2米,下层钢管高度0.6米。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0米,不宜低挂高用,不宜把绳打结,以免绳受力后剪断。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协议书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维修、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配合乙方为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大厦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楼宇的维修、装修施工单位,须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国外施工队,须持有进京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 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防火安全措施交甲方保安部和工程部备案,并向甲方保安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财务室收据到保安部办理
分析关于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车高空作业现场一切孔洞必须加强牢固盖板,围栏或安全网。 3、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必须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以防坠落伤人。 4、非操作或非排除障碍的人,不得攀脚手架、起重臂、绳索和随同吊物上下。 5、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木、竹、金属管件必须牢固,严禁使用腐朽易折材料。 6、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不得超负荷使用,脚手架踏板之间不得有空隙,并要有防滑措施。 7、凡施工建筑物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随施工层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米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支一道国定的安全网,直到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8、在无法采用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时,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在陡坡施工时要拉好保险绳。 一、高空作业车行业报告采用两位控制系统方式 旋转台操作与工作斗操作均可控制工作臂及转台工作,如果其中的一个操作点
桥涵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高空作业人员身体必须健康。 (2)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均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网,登高者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工地应设专人值守。 (3)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应互相配合,同步操作。钢筋不应直接往下甩。钢筋起吊时,应捆绑牢靠;钢筋绑扎时,应用力一致,协同操作。 (4)在带电导线附近进行钢筋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电焊钢筋时,应防电弧光击眼和灼伤。 (5)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另搭脚手架。 (6)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倾倒伤人。每节模板立好后,应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7)在竖立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应内外呼应。 (8)整体模板吊装前,应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9)在脚手架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应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 (10)使用混凝土震捣器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