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国人厅发〔2006〕220号 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目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简介: 经优异网校统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资格: 经优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必考:相关“时间”大汇总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必考:相关“时间”大汇总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 》= 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向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